發(fā)行權證是什么意思(權證是誰發(fā)行的)

2. 寶鋼權證的交易方法與股票基本一致,但也有區(qū)別之處。 (1)在購買權證之前,投資者需簽訂《權證業(yè)務風險揭示書》。目前僅有包括國泰君安在內(nèi)的63家券商具有權證業(yè)務資格,這意味著投資者買賣權證只能通過這63家券商進行,而投資者在寶鋼股份股改中獲贈的權證則可在任何券商賣出。 (2)T 0交易: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賣出。 (3)漲跌幅限制:權證價格的漲跌幅按以下公式計算: 權證漲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125%×行權比例; 權證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標的證券當日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當計算結果小于等于零時,權證跌幅價格為零。
例如,上一個交易日寶鋼股份和寶鋼權證的收盤價分別為4.6元、0.74元,那么本交易日,寶鋼權證的漲停價格=0.74 (4.6×1.1-4.6)×125%×1=1.315元,漲幅限制為77.7%,寶鋼權證的跌停價格=0.74-(4.6-4.6×0.9)×125%×1=0.165元,跌幅限制為77.7%。當然寶鋼權證各個交易日的漲跌幅限制可能不同。
權證(Warrant),又稱為認股權證、認股證或"渦輪",是發(fā)行人與持有者之間的一種契約,持有人在約定的時間有權以約定的價格購買或賣出標的資產(chǎn)。作為標的的資產(chǎn)可以是個股,也可以是一籃子股票、指數(shù)、商品或其他衍生產(chǎn)品。按行使時間劃分,權證有歐式和美式兩種。歐式權證規(guī)定持有人只有在約定時間到達時有權買賣標的資產(chǎn),而美式權證則允許持有人在約定時間到達前的任意時刻行使買賣標的資產(chǎn)的權利。按權利行使方式劃分,權證又可分為認購權證和認沽(售)權證,即有權買或賣標的資產(chǎn)。
權證按發(fā)行人可分為兩類:股本權證(Equity Warrant)和備兌權證(Covered Warrant,香港稱為衍生權證)。股本權證通常由上市公司自行發(fā)行,也可以通過券商、投行等金融機構發(fā)行,標的資產(chǎn)通常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股票。股本權證行使時,上市公司增發(fā)新股。備兌權證是由標的資產(chǎn)發(fā)行人以外的第三方(通常為信譽好的券商、投行等大型金融機構)發(fā)行的權證,其標的資產(chǎn)可以為個股、一籃子股票、指數(shù)、以及其他衍生產(chǎn)品。備兌權證的行使不會造成總股本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