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病假有工資嗎【請病假有工資嗎】

1、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一個重要的詞語“醫療期”什么叫醫療期呢?顧名思義,就是醫療治病的期限。但是法律規定的醫療期與我們通常所說的醫療期類似但又有些區別。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二條的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又據該法第三條的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即,
實際工作年限
十年以下
十年以上
本單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
5年
以上
5年以下
5-10年
10-15年
15-20年
20年以上
醫療期月數
3
6
6
9
12
18
24
2、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四條的規定,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根據《關于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關于醫療期的計算說明,醫療期計算應從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如:應享受三個月醫療期的職工,如果從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該職工的醫療期應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間確定,在此期間累計病休三個月即視為醫療期滿。其他依此類推。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4、關于特殊疾病的醫療期問題。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綜上所述,公司可以根據員工的實際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給予員工相應的醫療期限。
二、病假工資的支付
1、醫療期內病假工資
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關于“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規定,公司員工在醫療期內請病假時應支付其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但是如果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書面約定醫療期內病假工資支付標準且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則按約定的醫療期內病假工資標準支付;如公司未與員工約定醫療期內病假工資支付標準,則可以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
2、醫療期滿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