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花生榨油被抓【內鄉公安依法快速查處】

今年12月初,赤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發現:轄區齊某某和周某某開辦的油坊內,用來榨油的花生嚴重霉變,已經榨出并銷售的花生油可能存在嚴重食品質量問題。民警敏銳的意識到,如果群眾食用了這些“毒花生油”,極有可能造成食物中毒,危害群眾身心健康。民警立即聯系工商部門對兩家油坊加工銷售的花生油進行抽樣送檢,并對未來得及銷售的300余公斤花生油當場封存。
12月13日,經襄陽中誠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檢測,齊某某和周某某加工銷售的花生油中“黃曲霉素B1”的含量分別達到57.3μg/kg和43.7μg/kg,嚴重超出了國家關于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經調查,今年以來,齊某某和周某某為了降低花生油銷售成本,從農戶手中低價收購劣質花生或陳年霉變花生用來榨油出售,從中獲取高額利潤。
目前,公安機關犯罪嫌疑人齊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封存的“毒花生油”被銷毀,這一重大食品安全隱患被及時消除,廣大群眾拍手稱贊。